北安市统计局职能
(一)贯彻实施国家、省、黑河市统计法律、法规和政策、规划;结合本市实际,研究拟订地方性的统计工作规范性文件、规划和计划,并组织实施;承担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工作,确保统计数据真实、准确、及时的责任。
(二) 组织实施省、市统计报表制度;执行国家统计标准;指导全市专业统计工作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;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、监控和评估制度,并组织实施。
(三)组织实施周期性的人口、经济、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;组织协调全市性的经济社会专项调查。
(四)对全市国民经济、社会发展、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、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,向市委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;搜集、整理、提供外市(县)基本统计资料,并同我市进行对比分析研究。
(五)统一核定、管理、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,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。
(六)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、统计教育、统计干部培训工作。
(七)会同有关部门完成省、地市对县(市)区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考核任务。
(八)承办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联系电话:0456-6426229
电子邮箱:batjj@126.com